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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  
监督和保障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浙江省监察厅举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571-87057277,传真号码:0571-87058027,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邮政编码:310025。浙江省监察厅联系电话:0571-87057238,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47号,邮政编码:310007。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059625,传真号码:0571-87055471,通信地址:杭州市保俶路24号,邮政编码310007。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71-88497848,通信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邮政编码: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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